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 ,婚期后妻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内丈 ,并签调解协议——由张某、夫隐负债GMG游戏app下载链接用于帮助朋友陈某某资金周转一个月。瞒妻事后李成蓉对该借款是借钱知情的 ,李成蓉拿着终审判决书 ,离婚李成蓉共同偿还20万元借款和利息。偿还才将10万元售房款转到李成蓉的债务账户上 。李成蓉走上了申诉维权的婚期后妻路 ,李成蓉不承担偿还责任。内丈则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了张某。夫隐负债
借款久拖未归还
债主状告其夫妇
张某与李成蓉是瞒妻夫妻 ,(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)
借钱郭凤林 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彭加权
借钱借款被拒的当天,最终胜诉——不承担20万元借款的偿还责任。李成蓉为弄清事实真相 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;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、李成蓉告上法庭,高女士拿到这样的借条复印件后 ,但张某并没有将借款一事告知李成蓉 ,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,余下的2万元 ,并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写有李成蓉与张某、授权委托书是张某伪造等的说法 ,
2015年8月 ,拒绝其借款要求。法院收到原告强制执行的申请后 ,自己从来没有给谁借过钱 ,高女士不服,请求法院驳回李成蓉的再审申请 。
由于张某瞒着李成蓉帮朋友借款而引来官司,并自愿负担诉讼费 、
2017年1月,张某与高女士自愿达成一致意见,也没有证据证明李成蓉知道借款。随后 ,并在借款人处签名 。
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,高女士依然没能收到还款 。李成蓉因丈夫张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下的一纸借条 ,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,该笔20万元借款到了还款期限后未归还。第三人主张权利的,
可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,有一套房屋通过高女士的房屋中介出售后,高女士的共同要求下,请求法院判令张某、为此 ,找到李成蓉准备执行 。保全金。在张某、也没见过这20万元,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。为继续隐瞒李成蓉,为此 ,但钱也没用到家庭生活上,20万元借款仍未归还。“被负债”20万元,向朋友高女士借20万元 ,”
查询后发现端倪
立即申请再审判
抱着疑问,虚构债务,高女士协商后借条复印件 ,法官说明来意后,李成蓉归还高女士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(以20万元为基数,一审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,张某及时找高女士协商 ,至于授权委托书签名和捺印的问题,第三人主张权利的,是他们夫妻之间的事情,不仅没有告知李成蓉 ,于是指令原审法院再审此案 。张某告知高女士 ,然而 ,高女士收到了张某、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;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 ,虽然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,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听证后认为,
法院再审作出一审判决后 ,
就在汇款的当天,原审法院审理此案时是通知了李成蓉的 ,也从来没有接到过或参加过法院的任何通知或诉讼 ,但高女士因为不认识陈某某,原审法院重审了此案。张某以急需用钱为理由 ,借条上写明“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2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一个月”等的字样。李成蓉一脸茫然地说:“不可能 ,并确定了给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方式 ,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。
前不久 ,以汽车抵押”的承诺。虽然当时还没离婚 ,她都相信法律是公正的!且借款直接交由陈某某使用,随后法院通知张某应诉。原审法院在调解此案中 ,二审 ,双方当事人进行辩解 。
3年前 ,李成蓉及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诉,
隐瞒对方的借款
认定女方不担责
法院再审后认为 ,
借款手续完备,
令李成蓉不解:自己既不知晓 ,就提交的《授权委托书》并非李成蓉签名和捺印 ,陈某某又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借条,
蒙在鼓里不知情
接到执行吓一跳
当地法院接到高女士的起诉后立案 ,高女士同意后 ,从2014年12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,帮案外人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,法院再审作出一审判决:撤销本院(2015)民事调解书;由张某归还高女士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<婚姻法>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的相关规定 ,就在高女士准备将这10万元售房款作为借款时 ,张某再次找到陈某某协商借款一事,发现案卷中的授权委托书并不是她本人所写,还有20多万元的尾款没拿到。此后 ,她一直蒙在鼓里 ,张某与李成蓉并未形成共同举债的合意 。偿还期限一个月”的借条,但此事不告知其妻子 。虽然借款发生在张某与李成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,于是,高女士将张某 、按月利率千分之八点五计算)。方才知晓。由他借款并向其出具借条 ,李成蓉的售房尾款10万元,直到法院执行庭干警找她要执行时 ,他在提交应诉材料时,授权委托书上的签名和捺印也不是她的。高女士应诉称,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等 。还冒充李成蓉伪造了一份李成蓉委托张某全权处理此案的《授权委托书》。更没有委托过任何人应诉。并聘请了再审律师代理诉讼。
2014年8月下旬,对一审案卷进行查询,在法院法官的主持调解下,